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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男友首付 共同还贷 房产证该不该加我名字?

发表于2012-05-02

是这样的,男友十万元首付一套83平的商品房。
贷款36万,三十年期。
目前每月还贷2千,利率还会不断上调。(按目前利率,三十年要还贷72万)
我89年,工作是财会,月收入三千,还有年终奖,工作比较稳定。
男友87年,从事销售,月收入不稳定,高的时候七八千,低的时候一两千。
男友家还有个妹妹。
我们谈恋双方父母都不反对。
但今年过年年初,男友却说,房产证先不办。
他的亲戚告诉他结婚五年内不能把我的名字写在房产证上。
五年后如果我们还在一起就可以加上我的名字,甚至只写我一个人的名字。
我开始听到后心里还是有点小难受。
后来想如果我硬是要求加我名字,好像是我贪图他房子一样。
可是不加我名字,万一,我说的是万一我男友将来。。。那我是不是就一无所有了呢?
另外,男友妈妈说房子他们买了,家具加部分家电他们花了两万,(我自己合起来也出了一万,因为没结婚,我家里也不可能出钱,家电及家具都没买齐全。)结婚就不给我彩礼了。(我之前跟我男友说过,嫁妆我妈妈曾经跟我说过給五万,到时候具体我也不清楚)

大家觉得,我应该怎么办,我是诚心求教。毕竟没经历过,什么也不懂。
我也不是个势利的人,本人长相绝对中上,追求者一直都有,如果我贪慕虚荣,现实势利的话,完全可以挑个有钱的人嫁了。但我的观念是,钱多不见得买的到幸福。

哎,我是想问问大家,我应不应该争取一些该争取的东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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