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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山东定下经适房“死任务” 三年建15万套

发表于2008-04-14
从山东省建设厅获悉,从今年起的3年内,山东将新建15万套经济适用房,基本解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低收入家庭的“住房难”问题。 

    山东省建设厅厅长杨焕彩在10日召开的山东省住宅与房地产工作会议上透露,2007年,山东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92亿元,竣工433万平方米、4.83万套,超额完成400万平方米竣工任务。 

    为增加面向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供应,山东省确定,今年至2010年,将每年为低收入家庭提供5万套经济适用住房;用三年时间,基本解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。 

    山东特别明确,房价较高、住房结构性矛盾突出的大中城市,将加大增加面向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有效供应;有条件的城市,将推行在普通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建经济适用住房,实现相对分散建设;对外来人口较少、房价收入比不高的城市,将通过发放购房补贴,支持低收入家庭自主购房。 

    山东严令,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必须由政府主管部门统一组织,不能由开发企业掌控销售,并不得擅自扩大经济适用住房供应面。同时,对经济适用房项目涉及的选址定点、规划审批、施工图审核和施工许可,规划、建设部门将采取“特事特办”、提高效率,确保低收入家庭早日住上新房。
发表于2008-04-23
15万套?还是三年? 我靠啊,我没看错吧,这么短的时间内整15万套经适房?厉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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